寧政辦規發〔2021〕4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治區支持九大重點產業加快發展若干財政措施(暫行)》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4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自治區支持九大重點產業加快發展若干財政措施(暫行)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第十二屆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會精神,全力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加快推動枸杞、葡萄酒、奶產業、肉牛和灘羊、電子信息、新型材料、綠色食品、清潔能源、文化旅游等重點產業發展,制定以下財政支持政策。
一、全面整合財政專項資金,聚焦重點產業發展
1.持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為主,運用市場化機制推動九大重點產業發展。集中財力保障重點產業發展,財政投入突出“兩個傾斜”,即向重點產業傾斜、向重點企業傾斜,確保重點產業投入“只增不減”。鼓勵市縣發揮產業發展主體作用,加大重點產業投入力度。
2.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除有明確指定用途或不得進行統籌的資金外,堅持“打破藩籬、能統盡統、應統盡統”和“自治區統籌、市級負責、縣區落實”的原則,全面統籌相關財政專項資金,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著力支持重點產業品牌宣傳、標準化體系建設、良種繁育、品牌創建、產業融合、技術改造、科技攻關、基地建設、服務體系建設等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
3.加強產業發展激勵引導。自治區財政設立總額為2億元的獎勵資金,根據各地重點產業發展指標綜合評估結果,對成效顯著的縣區或重點企業予以獎勵,獎勵范圍不超過30%,獎勵資金繼續用于支持重點產業發展。
4.鼓勵園區著力發展重點產業。調整完善開發區整合優化和創新發展財政獎補政策,鼓勵各開發區將不低于60%的獎補資金優先用于支持重點產業發展,對于重點產業投資、產值、稅收、就業占比高的開發區,將在自治區獎補資金上給予傾斜。園區予以傾斜。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發揮優勢,積極創建枸杞、葡萄酒、奶產業、肉牛和灘羊產業等國家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現代農業產業園、文化產業園區、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產業強鎮等示范園區,切實發揮帶頭引領作用。支持文化旅游全業態融合發展,著力建設黃河文化傳承彰顯區。
二、創新財政金融政策,著力解決產業發展融資困難
5.做強政府產業引導基金。自治區財政統籌新增資金10億元,將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含銀川都市圈基金等)政府出資規模增加至45億元,按照不低于1:1比例吸引社會資本,帶動銀行貸款及法人增資,將基金規模放大至100億元以上,重點支持九大重點產業。各重點產業牽頭部門負責建立項目庫,推薦優質項目,由基金托管機構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擇優選擇有效益的優質產業項目。在自治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支持重點產業加快發展的基礎上,若相關產業優勢顯著,有關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民政府能夠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投資的,可與社會資本方共同發起設立相關產業領域子基金。
6.有效發揮紓困基金作用。將政策性紓困基金政府出資額由6億元增加至8億元。進一步完善基金管理運行體系,各重點產業牽頭部門負責提出重點紓困企業建議名單,由基金托管機構根據九大重點產業各自特點,制定符合實際的企業準入標準,并按照市場化方式選擇產品有市場、發展前景好,但存在短期流動性困難的重點產業企業給予紓困支持。
7.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強資本實力,建立完善風險補償長效機制,將國家融資擔?;鹪贀:献鳂I務規模增加到50億元。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將保費收取平均標準降低至1%及以下,對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自治區財政按年擔保貸款額給予最高2%的補助,單個機構補貼上限提高至2000萬元。
8.鼓勵金融機構貸款投放和企業直接融資。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大重點產業綠色信貸力度,對成效顯著的金融機構,自治區財政按照新增綠色貸款額度的0.3‰給予獎勵,并在財政國庫現金存放方面予以傾斜。支持重點產業企業發債融資,自治區財政按發債規模的2%給予一次性補貼。支持重點產業企業上市融資,對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自治區財政分階段獎勵1000萬元。支持枸杞、葡萄酒、電子信息、新型材料、綠色食品、清潔能源等重點產業的制造業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購置先進生產設備、回租廠房或機器設備,自治區財政給予單戶企業每年不超過300萬元標準的補貼。統籌各類政府投資基金,利用間歇期閑置資金臨時補充轉貸資金流動性,提高轉貸額度,業務范圍涵蓋九大重點產業領域。
9.充分發揮財政貼息支持作用。進一步調整優化財政貼息政策,支持方向聚焦重點產業、重大項目,支持標準適度提高,支持資金“只增不減”,支持方式更加靈活便捷,財政貼息支持一般不低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
10.加大保險補貼力度。擴大農業保險范圍,將枸杞、釀酒葡萄、奶牛、肉牛和灘羊等特色種養業品種,納入中央及自治區保險重點支持范圍。鼓勵縣區探索開展完全成本、價格、收入、指數等多種形式的農業保險試點,對成效顯著的,自治區財政給予保險費獎補。對枸杞、葡萄酒、電子信息、新型材料、綠色食品、清潔能源等重點產業企業生產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零部件和首批次新材料產品,除國家認定給予補貼外,經自治區認定的,按照不超過3%的實際投保費率,給予50%的保險費補貼。
三、拓展稅收優惠政策,促進重點產業輕裝發展
11.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積極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現行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對符合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新辦重點產業企業,實行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三免三減半”。對在寧投資新辦且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產業的重點產業企業,其自用土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自用房產的房產稅實行“三免三減半”。對自治區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重點產業企業,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免征三年;對首次認定有效期滿后當年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重點產業企業,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減半征收三年。
12.給予企業財政獎補支持。對在寧投資以重點產業為主營業務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根據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的貢獻,給予企業一定的財政獎補支持。
四、加大財政支持科技創新力度,提升重點產業科技競爭力
13.支持重點產業科技支撐能力提升。整合設立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科技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重點產業解決“卡脖子”技術和開展科技攻關。鼓勵各地加大科技投入,對R&D投入強度增速較快、科技創新活力強的縣區給予獎勵。對圍繞重點產業開展定向研發、聯合攻關的科技創新主體,給予不超過研發投入總額30%的獎補支持。實施科技型企業梯次培育財政獎補政策,對重點產業科技型企業按15%的比例給予研發費用后補助支持。
14.支持重點產業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支持枸杞、葡萄酒、電子信息、新型材料、綠色食品、清潔能源等重點產業建設科技創新平臺,對新獲批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在建期內每年給予1000萬元支持;對新獲批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一次性200萬元支持;對新獲批自治區產業技術協同創新中心,給予一次性500萬元支持;對新獲批的省部級研發平臺,給予一次性100萬元支持。
15.支持重點產業科技成果轉化。對引進國內外先進科技成果及關鍵設備并應用的,按照不超過技術合同交易額或有關股權折算金額的30%給予補助,同一企業年度不超過500萬元。對促成技術交易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介機構,按照不超過技術交易額的2%給予獎補,年度不超過100萬元。
五、完善人才就業政策,助力重點產業發展
16.支持重點產業人才引進和培養。調整優化人才專項資金支持方向,每年特色人才項目資金按照不低于90%的比例,優先向自治區重點產業傾斜。強化人才專項資金的跟蹤問效,適時優化調整產業支持方向與內容,不斷提升人才專項資金績效水平,支持各類重點產業人才“引得進、留得住”。圍繞重點產業人才需求目標,調整優化財政職業教育資金結構,對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實習實訓和“1+X”證書試點建設給予傾斜支持,加快培養急需緊缺人才,著力補齊人才短板。
17.支持重點產業企業穩定用工需求。優化完善就業支持政策,對吸納脫貧不穩定勞動力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對企業建設創業孵化基地達到國家和自治區建設標準的,給予一次性獎補。
各產業主管部門要根據上述財政措施,研究制定產業配套扶持政策,進一步細化具體支持舉措,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推進自治區九大重點產業更好更快發展。
上述政策執行期限,已明確具體時限的,以具體時限為準;沒有明確具體時限的,政策執行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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