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辦發〔2022〕49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推進全區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推進全區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59號)精神,助推我區內外貿協調發展,加快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完善內外貿一體化制度
(一)加強貿易規則對接。加強國際合作交流,深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RCEP(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成員國合作,做好貿易政策合規工作,在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知識產權保護、電子商務、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對接更高標準規則,更好聯通國內國際市場,促進企業拓展內外貿業務。(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廳、銀川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國際國內標準認證銜接。對標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補齊寧夏標準短板,提高標準技術水平,持續提升寧夏標準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鼓勵區內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加強與全球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作,共同制定國際標準。支持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第三方合格評定服務機構為內外貿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加強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等認證登記管理,提升內外貿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商務廳、農業農村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同線同標同質。支持外貿企業發展“同線同標同質”(以下簡稱“三同”)產品業務,對標國際先進標準生產內銷產品。鼓勵引導企業通過自我聲明或第三方評價等方式發展“三同”產品。加強對“三同”企業與產品質量監督,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引導和鼓勵連鎖超市、便利店、電商平臺銷售“三同”產品,滿足市場多樣化需求。加強“三同”企業和產品信息宣傳推廣,提升知名度,促進產品銷售。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要求外,允許企業加貼中文標簽標識并作出產品安全書面承諾后,以自我符合性聲明的方式銷售。外貿企業要對出口轉內銷產品加貼的中文和外文標簽、標識的一致性負責。(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五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內外貿一體化發展能力
(四)培育內外貿一體化主體。鼓勵有條件的區內大型商貿、物流企業“走出去”,加強資源整合配置,優化國際營銷體系,完善全球服務網絡。鼓勵外貿企業擴大內銷規模,從供給側發力,加大資金、技術等投入,開展柔性化生產、個性化定制,研發滿足國內市場需求的產品,減少同質化競爭,切實擴大高品質、智能化、環保型產品供給,激發國內消費潛力。對標國際先進農產品種植和生產標準,培育一批內外貿一體化的現代農業企業。(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農業農村廳,五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發揮品牌引領作用。大力培育行業性、區域性企業品牌。鼓勵在寧舉辦各類品牌活動,不斷擴大我區品牌影響力。引導外貿企業增強品牌意識,提升品牌建設能力,支持企業從貼牌生產向研發設計轉化,推動企業提升自主品牌經營水平。支持企業開展境外商標注冊、體系認證、專利申請和國際品牌并購。加大葡萄酒、枸杞、肉牛、灘羊、冷涼蔬菜等優勢特色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強化網絡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在線銷售侵權假冒商品、虛假宣傳等違法活動。(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科技廳、市場監管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五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挖掘擴大內需潛力。順應品質化數字化消費升級新趨勢,提升綠色消費、智能消費、健康消費、個性消費等供給能力。加快發展“首店經濟”,吸引國際知名品牌首店、旗艦店等入駐。充分發揮大型批發市場、商超、零售等終端平臺優勢,設立外貿產品銷售專區、專柜,拓展外貿產品內銷渠道。鼓勵外貿企業積極參與區內“購物節”“品牌節”“美食節”等各類展會活動。(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五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內外貿一體化融合發展
(七)打造內外貿融合發展載體。發揮寧夏國家葡萄及葡萄酒產業開放發展綜合試驗區、中國(銀川)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外貿轉型升級基地、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銀川綜合保稅區等開放平臺和產業集聚區作用,優先復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關于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先進經驗,積極探索內外貿融合發展的新模式、新舉措,促進內外貿體制機制對接和一體化。支持銀川綜合保稅區國際快件、跨境電商海關綜合監管中心建設,支持中國(銀川)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銀川綜合保稅區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態,助力園區企業擴大出口規模。推動羊絨、枸杞、專業化工、新型材料等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設,培育貿易雙循環企業。(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銀川海關、寧夏賀蘭山東麓葡萄酒產業園區管委會,五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搭建內外貿融合發展平臺。發揮展會聯結內外作用。支持企業參加境內外展會,充分利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等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會展平臺,增進國內外合作交流,拓展國內外市場。積極發揮中國—阿拉伯國家博覽會、中國(寧夏)國際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覽會、國際肉類產業博覽會等區內重點展會作用,增進國內外貿易交流,推動自治區大型商業零售企業與外貿企業、國際供應商加強合作,積極融入雙循環供應鏈體系。支持企業在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建設寧夏產品境外展示展銷中心、品牌專賣店、倉儲物流周轉中心、售后服務中心和公共海外倉,助推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寧夏貿促會、賀蘭山東麓園區管委會,五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構建內外聯通現代物流網絡。加快形成內外聯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網絡。大力發展多式聯運,加強與天津、欽州等沿海港口,新疆阿拉山口、霍爾果斯以及內蒙古二連浩特等沿邊口岸合作,積極推行“一單到底”“一箱到底”便利化聯運模式,暢通進出口國際物流通道,降低進出口企業物流成本。積極推動銀川河東國際機場加快恢復運力,進一步暢通航空物流通道,提升國際物流聯通能力。加快補齊農村物流基礎設施短板,完善縣鄉村三級快遞物流配送體系。加強城市末端配送體系建設,強化重要民生商品流通保障,做好““最后一公里”配送”。(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交通運輸廳,五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內外貿融合發展環境
(十)強化金融服務保障。發揮貿易金融聯動服務機制作用,鼓勵各類金融機構有序開展金融創新,開發與外貿企業開拓國內市場相適應的金融產品,強化供應鏈金融,為內外貿融合發展提供多樣化、綜合化金融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寧夏銀保監局、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落實財稅支持政策。充分發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對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支持作用,加大對貿易領域國際市場開拓、品牌培育、國際認證、商標注冊、專利申請、跨境電商等領域支持力度。進一步強化出口信用保險與出口退稅政策銜接。企業申報退稅的出口業務,因無法收匯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險賠款的,將出口信用保險賠款視為收匯,予以辦理出口退稅。支持加工貿易企業發展,對出口產品征退稅率一致后,因征退稅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轉出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企業轉入進項稅額予以抵扣。(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寧夏稅務局、寧夏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增強職業教育適應性,加強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創新推廣“外語+職業技能”等人才培養模式,推進相關專業升級和數字化改造。積極推進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創新培養模式,加快培養熟悉國內外法律、規則和市場環境的專業人才,進一步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為企業提高內外貿一體化經營能力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撐。(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形成部門合力。自治區各部門和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協商配合,根據內外貿融合發展新特點,創新服務監管方式,提升便利化水平,確保各項工作有效落實。(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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