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商發〔2022〕50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費發〔2022〕92號),進一步搞活我區汽車流通,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
(一)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深入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出臺下鄉支持政策,任何單位和企業不得對新能源汽車產品銷售及消費補貼設定不合理車輛參數指標。積極對接整車生產企業參加汽車下鄉活動,引導企業提供更多車型參加優惠活動,促進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嚴格執行國家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允許新能源汽車在部分禁限行路段、時段通行。逐步推行新能源汽車停車收費優惠政策。(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公安廳、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廳、寧夏稅務局)
(二)積極支持充電設施建設。結合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積極支持老舊小區停車設施改建,對具備條件的居住社區配建一定比例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新建公共停車場均須建有不低于10%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車位;新建居住社區配建停車位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預留安裝條件時須將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要;支持改造既有停車場,增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在公交場站建設專用充電站,優先在企事業單位、交通樞紐、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公共停車場等場所配置公共充電設施;將快充站納入高速公路服務區配套基礎設施范圍;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鼓勵擁有固定充電樁的居民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物業服務企業應積極支持和配合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的安裝,不得借機收取費用。(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國網寧夏電力公司)
二、加快活躍二手車市場
(三)支持二手車經銷業務。取消對開展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允許登記注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對從事新車銷售和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并向轄區市級商務部門做好備案,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平臺及時完善相關信息,商務部門要及時將備案企業信息推送至公安機關、稅務部門,積極培育二手車經銷企業上限入庫,做好二手車交易數據統計工作;自2022年10月1日起,對已向商務部門備案的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憑此辦理轉讓登記手續。(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商務廳、公安廳、寧夏稅務局)
(四)促進二手車商品化流通。汽車銷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將購進并用于銷售的二手車按照“庫存商品”科目進行會計核算。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向商務部門備案的汽車銷售企業申請辦理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移登記時,公安機關實行單獨簽注管理,核發臨時號牌。(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公安廳)
(五)優化二手車交易模式。嚴格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實行車輛交易登記異地辦理、檔案電子化網上傳遞,小型非營運ニ手車異地交易,買賣雙方可選擇在車輛登記地或者新車主住所地進行交易、開具發票和辦理車輛查驗、登記。自2023年1月1日起,對自然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出售持有時間少于1年的二手車達到3輛及以上的,汽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拍賣企業等不得為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予辦理交易登記手續,相關部門按規定處理。公安、稅務等部門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及時識別阻斷不符合政策規定的發票開具情形,加大部門共享核查信息力度,加大車輛關鍵信息比對,運用共享信息,為有關企業開具發票提供信息支撐。(責任單位:自治區公安廳、寧夏稅務局)
三、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
(六)加快汽車消費升級。鼓勵有條件的地級市開展淘汰老舊汽車、汽車下鄉、汽車以舊換新及促銷活動,按規定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進一步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研究制定老舊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政策,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鼓勵淘汰其他高排放車輛。(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交通運輸廳、生態環境廳、公安廳)
(七)完善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獲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資質,對《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施行前已取得資質的企業,因新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重新完成資質認定的,可延期到2023年3月1日。加大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建設用地支持力度,企業建設項目用地性質原則上應為工業用地,對已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資質的企業及本文件印發后3個月內獲得用地審批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在建項目,按已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責任單位: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商務廳)
四、優化汽車使用環境
(八)推進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積極支持新改建老舊小區等停車設施,鼓勵建設地下停車場和立體停車設施,結合實際施劃一定數量的路內停車泊位。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場用地,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的,依法實行有償使用或取得。對新建獨立占地的、經營性的公共停車場用地,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協議方式供應土地。供應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配建停車場用地的,應當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供地。鼓勵以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賃結合方式供應停車場用地。在有條件的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地下建設停車場,以出讓等有償方式供地的,可按地表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價格的一定比例確定出讓底價,具體比例由市、縣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并向社會公示。(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公安廳)
(九)加大汽車文化旅游項目用地支持力度。鼓勵各地發展汽車越野、露營等戶外休閑體育運動項目;支持汽車運動賽事、汽車自駕運營地等建設項目用地需求。對自駕車旅居車營地的特定功能區,使用國有未利用地的,在不改變土地用途、不固化地面的前提下,可按原地類管理。(責任單位: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自然資源廳、體育局)
五、豐富汽車金融服務
(十)優化汽車金融服務。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在業務范圍內開發設計符合二手車和新能源汽車特點的專屬金融產品和服務,降低新能源汽車消費者在購置、使用和保有環節的成本;鼓勵銀行機構適當擴大綠色金融服務覆蓋面,在業務范圍內合理增加各地市新能源汽車金融服務有效供給;鼓勵金融機構制定差異化的汽車貸款業務審批策略,設立汽車消費貸款審批快速通道,設立新能源汽車消費貸款專項審批綠色通道,優化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率。(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職責細化工作舉措,推動相關政策措施盡快落地見效,進一步促進汽車消費回升和潛力釋放。
寧夏回族自治區商務廳???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寧夏回族自治區體育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寧夏監管局???????國網寧夏電力公司
2022年9月26日